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丢失公告(编号:20210011)
时间:2021-02-19作者:中国·依安来源:依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遗失公告
因不动产权利人李长春保管不慎将《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3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依安镇东南街明安路155号三楼15窗口
联系方式:0452-702660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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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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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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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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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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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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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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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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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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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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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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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上游乡红光村四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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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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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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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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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依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