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 |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内容 | 抽查频次 | 抽查方式 |
1 | 企业相关环境保护手续是否齐全的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管理条例》 |
依安县 环境保护局 |
企业相关环境保护手续是否齐全 | 随机 | 书面检查 |
2 | 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的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依安县 环境保护局 |
企业环保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 随机 | 实地核查 |
3 | 企业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现象的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依安县 环境保护局 |
企业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现象 | 随机 | 实地核查 |
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要素信息表 | ||||||||
填报单位(盖章)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填报人员:白雪琴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单位性质 | 执法类型 | 执法证号 | 制发证时间 | 委托单位 |
1 | 杜立全 | 23022319xxxxxxxx00 | 依安县环境监察大队 | 事业单位 | 委托执法 | 231185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
2 | 谷宏文 | 23022319xxxxxxxx00 | 依安县环境监察大队 | 事业单位 | 委托执法 | 231186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
3 | 张义刚 | 23022319xxxxxxxx00 | 依安县环境监察大队 | 事业单位 | 委托执法 | 231187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
4 | 邵 涵 | 23022319xxxxxxxx00 | 依安县环境监察大队 | 事业单位 | 委托执法 | 231188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
5 | 白雪琴 | 23022319xxxxxxxx00 | 依安县环境监察大队 | 事业单位 | 委托执法 | 231189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
6 | 孙晓红 | 23022319xxxxxxxx6X | 依安县环境监察大队 | 事业单位 | 委托执法 | 231190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
7 | 王 刚 | 23022319xxxxxxxx00 | 依安县环境监察大队 | 事业单位 | 委托执法 | 231191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
8 | 刘慧敏 | 23022319xxxxxxxx00 | 依安县环境监察大队 | 事业单位 | 委托执法 | 231192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
9 | 于 丹 | 21038119xxxxxxxx00 | 依安县环境监察大队 | 事业单位 | 委托执法 | 231193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
10 | 毕艳辉 | 23022319xxxxxxxx00 | 依安县环境监察大队 | 事业单位 | 委托执法 | 231194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
附件1 | ||||||
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要素信息表(模板) | ||||||
填报单位(盖章)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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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依安县水泥有限公司 | |||||
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西环西侧 | 联系电话 | 0452-7012989 | |||
统一社会 | 未更换 | |||||
信用代码 | ||||||
许可证 | 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L)Y23022315GY0001 | |||
名称 | ||||||
许可时间 | 2015.6.15 | 有效期限 | 一年 | |||
许可范围 | 废水、废气 | |||||
动态信息 | ||||||
信用信息 | ||||||
附件1 | ||||||
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要素信息表(模板) | ||||||
填报单位(盖章)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
机构名称 | 依安县通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
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成济路 | 联系电话 | 15174651699 | |||
统一社会 | 未更换 | |||||
信用代码 | ||||||
许可证 | 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L)Y23022315GR0002 | |||
名称 | ||||||
许可时间 | 2015.6.18 | 有效期限 | 一年 | |||
许可范围 | 废水 废气 废渣 | |||||
动态信息 | ||||||
信用信息 | ||||||
附件1 | ||||||
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要素信息表(模板) | ||||||
填报单位(盖章)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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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依安县人民医院 | |||||
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泰安大街路西 | 联系电话 | 0452-7023478 | |||
统一社会 | 未更换 | |||||
信用代码 | ||||||
许可证 | 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L)Y23022315GR0003 | |||
名称 | ||||||
许可时间 | 2015.6.18 | 有效期限 | 一年 | |||
许可范围 | 废水、废气、废渣 | |||||
动态信息 | ||||||
信用信息 | ||||||
附件1 | ||||||
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要素信息表(模板) | ||||||
填报单位(盖章)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
机构名称 | 依安县东方瑞雪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城北 | 联系电话 | 0452-7032645 | |||
统一社会 | 912302233258516000 | |||||
信用代码 | ||||||
许可证 | 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L)Y23022315GY0004 | |||
名称 | ||||||
许可时间 | 2015.6.19 | 有效期限 | 一年 | |||
许可范围 | 废水、废气 | |||||
动态信息 | ||||||
信用信息 | ||||||
附件1 | ||||||
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要素信息表(模板) | ||||||
填报单位(盖章)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
机构名称 | 依安县益民购物有限责任公司 | |||||
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十字街东南角 | 联系电话 | 0452-7012519 | |||
统一社会 | 91230223731276318F | |||||
信用代码 | ||||||
许可证 | 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L)Y23022315GR0005 | |||
名称 | ||||||
许可时间 | 2015.6.22 | 有效期限 | 一年 | |||
许可范围 | 废水、废气、废渣 | |||||
动态信息 | ||||||
信用信息 | ||||||
附件1 | ||||||
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要素信息表(模板) | ||||||
填报单位(盖章)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
机构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销售分公司 | |||||
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西门外 | 联系电话 | 0452-7013287 | |||
统一社会 | 未更换 | |||||
信用代码 | ||||||
许可证 | 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L)Y23022315GR0006 | |||
名称 | ||||||
许可时间 | 2015.7.3 | 有效期限 | 一年 | |||
许可范围 | 废水、废气、废渣 | |||||
动态信息 | ||||||
信用信息 | ||||||
附件1 | ||||||
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要素信息表(模板) | ||||||
填报单位(盖章)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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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依安县蓝天供热有限公司 | |||||
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东北街A-42号 | 联系电话 | 13946246468 | |||
统一社会 | 未更换 | |||||
信用代码 | ||||||
许可证 | 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L)Y23022315GR0007 | |||
名称 | ||||||
许可时间 | 2015.7.15 | 有效期限 | 一年 | |||
许可范围 | 废水、废气、废渣 | |||||
动态信息 | ||||||
信用信息 | ||||||
附件1 | ||||||
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要素信息表(模板) | ||||||
填报单位(盖章)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
机构名称 | 依安县冬阳热力有限公司 | |||||
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合心村 | 联系电话 | 0452-7014555 | |||
统一社会 | 未更换 | |||||
信用代码 | ||||||
许可证 | 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L)Y23022315GR0008 | |||
名称 | ||||||
许可时间 | 2015.7.15 | 有效期限 | 一年 | |||
许可范围 | 废水、废气、废渣 | |||||
动态信息 | ||||||
信用信息 | ||||||
附件1 | ||||||
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要素信息表(模板) | ||||||
填报单位(盖章)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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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依安县三利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
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百货批发站院内 | 联系电话 | 0452-7025222 | |||
统一社会 | 未更换 | |||||
信用代码 | ||||||
许可证 | 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L)Y23022315GY0009 | |||
名称 | ||||||
许可时间 | 2015.7.17 | 有效期限 | 一年 | |||
许可范围 | 废水、废气、废渣 | |||||
动态信息 | ||||||
信用信息 | ||||||
附件1 | ||||||
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要素信息表(模板) | ||||||
填报单位(盖章)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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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鹏程优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 | 联系电话 | 0452-7014728 | |||
东北街龙腾名苑1号楼9号 | ||||||
统一社会 | 912302233333751000 | |||||
信用代码 | ||||||
许可证 | 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L)Y23022315GY0010 | |||
名称 | ||||||
许可时间 | 2015.7.17 | 有效期限 | 一年 | |||
许可范围 | 废水、废气、废渣 | |||||
动态信息 | ||||||
信用信息 | ||||||
附件1 | ||||||
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要素信息表(模板) | ||||||
填报单位(盖章)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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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依安县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 |||||
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英泰街3号 | 联系电话 | 0452-5936404 | |||
统一社会 | 未更换 | |||||
信用代码 | ||||||
许可证 | 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L)Y23022315GY0011 | |||
名称 | ||||||
许可时间 | 2015.7.21 | 有效期限 | 一年 | |||
许可范围 | 废水、废气、废渣 | |||||
动态信息 | ||||||
信用信息 | ||||||
附件1 | ||||||
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要素信息表(模板) | ||||||
填报单位(盖章)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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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依安县摇篮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摇篮工业科技园区摇篮大道01号 | 联系电话 | 0452-7029885 | |||
统一社会 | 未更换 | |||||
信用代码 | ||||||
许可证 | 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L)Y23022315GY0012 | |||
名称 | ||||||
许可时间 | 2015.7.24 | 有效期限 | 一年 | |||
许可范围 | 废水、废气、废渣 | |||||
动态信息 | ||||||
信用信息 |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两随机一公开”
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参照《齐齐哈尔市行政执法“两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切实解决可能存在的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明确抽查范围
根据黑龙江省环保厅、齐齐哈尔市环保局《“两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目前已录入依安县环境执法信息系统内的重点排污企业、特殊污染企业、一般排污企业名单,作为抽查对象范围。
由于依安县环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目前尚未建设完善,各部门应根据信息库建设进度要求,逐步完善排污企业入库工作,其中市控及以上重点企业必须作为重点排污企业。
二、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
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原则上应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一遍巡查);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域的特殊监管对象抽查一次;一般排污企业至少按照在岗在编的一线环境执法检查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单位数量1:10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三、组建市场主体名录库
市场主体名录库为行政审批事项设立以来已审批的全部管理服务对象,每个事项分设1个主体名录库。市场名录库由管理股、监察大队提供企业名录,并根据审批情况定期更新。市场主体名录库信息应准确完备,包括企业名称、许可证名称和编号、工商注册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批设时间、有效期限、许可范围、法定代表人、机构地址、联系电话、违法违规情况以及审批要素动态变更信息等要素。
四、组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构成,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变更。
五、配套制度和机制
(一)抽查“两随机一公开”
相关科室和大队年初分别提出抽查计划,报局领导审定。发起科室和大队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及检查结果应用等),会同综合科启动“双随机”抽查。
管理股根据业务科室和大队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抽查留痕
环境执法检查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应现场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实施抽查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填报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
(三)依法处罚
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四)抽查保密
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环境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合抽查
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应按照本部门监测监察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对被抽查单位同步开展监测和监察,并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联合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六)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监管频次变更
根据本行政区环境监管需要,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后,原污染源日常环境监察工作中“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每月监察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度监察一次”的监管频次要求不再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各有关科室、大队、站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集中力量,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切实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抽查程序。“双随机”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相关程序,都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结束后,发起科室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整理交监察大队,监察大队保存相关文档。
(三)加强监管整改。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同时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将随机检查结果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表
填报部门: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填报时间:2018年3月21日
序号 |
执行机构
|
检查人员要求 |
检查内容 |
检查时间 |
检查对象范围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1 |
依安县环境监察大队
|
具备行政执法资质 人员两名 |
污染源现场检查 |
全年 |
全县工业排污企业、 供热公司 |
25% |
3次/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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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计划表
填报部门: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填报时间:2017年5月11日
序号 |
执行机关 |
检查人员要求 |
检查内容 |
检查时间 |
检查对象范围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1 |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
具有执法资质人员 |
污染源现场检查 |
一季度 |
全县工业排污企业、供热公司 |
25% |
6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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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第一季度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内容 |
抽查频次 |
抽查方式 |
抽查时间 |
1 |
企业相关环境保护手续是否齐全的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管理条例》 |
依安县 |
企业相关环境保护手续是否齐全 |
随机 |
书面检查 |
2017年第一季度 |
2 |
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的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依安县 |
企业环保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
随机 |
实地核查 |
2017年第一季度 |
3 |
企业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现象的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依安县 |
企业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现象 |
随机 |
实地核查 |
2017年第一季度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第二季度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内容 |
抽查频次 |
抽查方式 |
抽查时间 |
1 |
企业相关环境保护手续是否齐全的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管理条例》 |
依安县 |
企业相关环境保护手续是否齐全 |
随机 |
书面检查 |
2017年第二季度 |
2 |
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的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依安县 |
企业环保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
随机 |
实地核查 |
2017年第二季度 |
3 |
企业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现象的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依安县 |
企业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现象 |
随机 |
实地核查 |
2017年第二季度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报告-第一季度
我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3(白雪琴)、2(于丹)对被抽查企业:6(依安县东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4(依安蓝天供热有限公司)、3(依安县摇篮乳业有限责任公司)、7(依安县东阳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
6(依安县东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无违法行为;
4(依安蓝天供热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7(依安县东阳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无违法行为;
3(依安县摇篮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排污超标的违法行为,已依据相关法规进行了行政处罚,该企业也做出了相应整改,达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报告-第二季度
我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1(杜立全)、2(于丹)对被抽查企业:1(依安县亚丰薯业有限责任公司)、13(依安万兴生猪屠宰厂)、17(齐齐哈尔朗盛陶瓷有限公司)、16(黑龙江省辽金源陶瓷有限公司)、9(依安县人民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
1(依安县亚丰薯业有限责任公司)—无违法行为;
13(依安万兴生猪屠宰厂)—无违法行为;
17(齐齐哈尔朗盛陶瓷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16(黑龙江省辽金源陶瓷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9(依安县人民医院)—无违法行为。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报告-第三季度
我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4(谷宏文)、2(于丹)对被抽查企业:5(齐齐哈尔百家居陶瓷有限公司)、19(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20(依安蓝天供热有限公司)、4(齐齐哈尔牧龙王陶瓷有限公司)、16(黑龙江省辽金源陶瓷有限公司)、17(齐齐哈尔朗盛陶瓷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
5(齐齐哈尔百家居陶瓷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19(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20(依安蓝天供热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16(黑龙江省辽金源陶瓷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17(齐齐哈尔朗盛陶瓷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报告-第四季度
我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1(杜立全)、4(谷宏文)对被抽查企业:1(依安县亚丰薯业有限责任公司)、3(依安县摇篮乳业有限责任公司)、5(齐齐哈尔百家居陶瓷有限公司)、21(依安白云淀粉有限责任公司)、14(依安县石油公司)、20(依安蓝天供热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
1(依安县亚丰薯业有限责任公司)—无违法行为;
3(依安县摇篮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无违法行为;
5(齐齐哈尔百家居陶瓷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21(依安白云淀粉有限责任公司)—无违法行为;
14(依安县石油公司)—无违法行为;
20(依安蓝天供热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第一季度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10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日常监管工作,根据《依安县环保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我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3(白雪琴)、2(于丹)对被抽查企业:6(依安县东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4(依安蓝天供热有限公司)、3(依安县摇篮乳业有限责任公司)、7(依安县东阳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
6(依安县东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无违法行为;
4(依安蓝天供热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7(依安县东阳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无违法行为;
3(依安县摇篮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排污超标的违法行为,已依据相关法规进行了行政处罚,该企业也做出了相应整改,达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4日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第二季度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10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日常监管工作,根据《依安县环保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我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1(杜立全)、2(于丹)对被抽查企业:1(依安县亚丰薯业有限责任公司)、13(依安万兴生猪屠宰厂)、17(齐齐哈尔朗盛陶瓷有限公司)、16(黑龙江省辽金源陶瓷有限公司)、9(依安县人民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
1(依安县亚丰薯业有限责任公司)—无违法行为;
13(依安万兴生猪屠宰厂)—无违法行为;
17(齐齐哈尔朗盛陶瓷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16(黑龙江省辽金源陶瓷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9(依安县人民医院)—无违法行为。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3日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第三季度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10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日常监管工作,根据《依安县环保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我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4(谷宏文)、2(于丹)对被抽查企业:5(齐齐哈尔百家居陶瓷有限公司)、19(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20(依安蓝天供热有限公司)、4(齐齐哈尔牧龙王陶瓷有限公司)、16(黑龙江省辽金源陶瓷有限公司)、17(齐齐哈尔朗盛陶瓷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
5(齐齐哈尔百家居陶瓷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19(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20(依安蓝天供热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16(黑龙江省辽金源陶瓷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17(齐齐哈尔朗盛陶瓷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10日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第四季度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10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日常监管工作,根据《依安县环保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我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1(杜立全)、4(谷宏文)对被抽查企业:1(依安县亚丰薯业有限责任公司)、3(依安县摇篮乳业有限责任公司)、5(齐齐哈尔百家居陶瓷有限公司)、21(依安白云淀粉有限责任公司)、14(依安县石油公司)、20(依安蓝天供热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
1(依安县亚丰薯业有限责任公司)—无违法行为;
3(依安县摇篮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无违法行为;
5(齐齐哈尔百家居陶瓷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21(依安白云淀粉有限责任公司)—无违法行为;
14(依安县石油公司)—无违法行为;
20(依安蓝天供热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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